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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變更後原債務誰來承擔?
由變更後的公司法人承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人變更後,變更後的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權,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全部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

法律分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變更是指法人存續期間,法人在組織、性質、活動範圍、財產或名稱、住所、隸屬關系等重要事項上的變更。法人變更的類型包括:(1)法人組織的變更。法人組織變更包括:1,法人合並,即兩個以上法人合並為壹個新法人。法人合並包括新設合並和吸收合並。前者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合並為壹個新的法人,原法人消滅。後者是指法人合並為現有法人;2、法人分立,即壹個法人分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人。法人的分立包括新分立和派生分立。前者是指原法人解散,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新法人。後者是指原法人繼續存在,但新的法人與之分離。(2)法人責任形式的變化。比如把有限責任公司改成無限責任公司,或者把無限責任公司改成有限責任公司。(三)法人的性質、活動範圍、財產、名稱、住所和隸屬關系的變化。法人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法人的實際情況與登記事項不壹致的,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登記主管機關應當依法及時公布法人登記的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