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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項目預付款比例
至於預付款的數額,我國合同法沒有明文規定,壹般由買賣雙方協商完成。在許多情況下,購買者只會支付部分首付款。常見的首付壹般為30%,很多情況下可能達到50%甚至100%。這主要取決於市場情況。當賣方占主導地位時,預付款的比例會更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四十二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項目每次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采購文件的保存期為自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標準、評標報告、定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等相關文件和資料。

采購活動記錄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采購項目的類別和名稱;

(二)采購項目的預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三)采購方式,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說明理由;

(四)邀請和選擇供應商的條件和理由;

(五)評標標準和確定中標人的理由;

取消目標的原因;

(七)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相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