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榮譽和個人利益
榮譽、利益、責任三位壹體。任何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都有自己的立場、利益、權力和責任,但對榮譽的追求是相同的。
獲得榮譽稱號是行政組織及其管理者的權利。
行政榮譽能給行政人員帶來綜合效益。
(二)行政榮譽和公共利益
行政人員獲得行政職業榮譽不僅是個人求職的結果,也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結果。
作為壹種行政榮譽,道德榮譽和行為榮譽的獲得也必須是維護和促進公眾利益的結果。
行政人員常常不得不在公共利益、組織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做出選擇。
行政榮譽也是行政組織及其管理者在公共利益和群體利益之間進行道德選擇的結果。
行政榮譽主體作為行政組織或行政人員,往往面臨著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取舍問題。
其次,榮譽和責任
責任是根據法律或習俗應該做什麽或不做什麽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如果妳違反了法律或約定的義務,妳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
責任與行政榮譽既有明顯的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系。
(1)行政榮譽是行政人員的行政責任。法律責任是轉化為道德責任的有效途徑,是三種責任機制相輔相成的融合劑。
(2)輿論也會通過行政榮譽促進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向道德責任的轉變。
(3)行政榮譽機制可以彌補現實責任機制的缺陷。
(4)從行政榮譽的形成過程來看,榮譽與責任密切相關:
首先,行政榮譽的獲得是以承擔責任和履行義務為基礎的。
其次,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獲得行政榮譽後,他人和自己的期望與過去相比有所增加。
最後,對行政組織和行政人員問責的主要形式之壹是剝奪行政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