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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麽
法律解析:1,死亡撫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給予死者近親屬、撫養人的生活補助。死亡撫恤金還包含壹些精神安慰。死亡撫恤金發生在死者去世後,因此不屬於遺產繼承。

1.職工死亡後,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喪葬補助金: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支付3個月;因工死亡在600元以下的,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支付5個月;65438+萬元以下死亡的,給付65438+萬元。

2.壹次性撫恤金按照下列標準發放: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元發放;因工死亡不滿2000元的,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發放;不滿4000元的,按4000元發放。

2.死亡撫恤金的分配

死者所在單位對撫恤金發放對象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給付對象沒有規定的,應當屬於近親屬。當事人要求分割養老金在法律上是對* * *財產的分析。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雖然養老金不屬於遺產,但它將按照遺產繼承人的順序進行分配。第壹順序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人在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壹順序的人,養老金將在第二順序的人中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