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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不直接馴養野豬?
(1)野豬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雖然目前野豬泛濫給壹些地方造成了壹定的經濟損失,但捕殺野豬只是林業部門有計劃的進行。個人捕殺野豬還是違法的,不允許擅自捕殺。

(2)野豬兇猛,難以馴化。目前人類還不能模擬野豬在野外的生活環境給予良好的餵養,存活率很低;養野豬需要的場地大,增加了飼養成本,經濟上不劃算;如果把野豬關在小圍欄裏,很難存活,客觀條件也不具備。

(3)野豬是季節性發情動物,壹般只在春季發情。人工繁育不明顯,經常錯配,經常壹年四季不產仔。即使在發情期和交配期,產仔率也很低,初產3-4只,經產4-6只。人工飼養的野豬仔豬采食能力低。如果受到外界的幹擾和驚嚇,母豬會把小豬全部吃掉,餵養困難,成活率低。

(4)野豬生長速度慢,壹年只能長到25 ~ 30公斤。純種野豬進入成年繁殖需要兩年時間。人工飼養飼料報酬很低,料肉比為6∶1,無經濟效益。

(5)野生野豬肉絲質地粗糙,有很濃的土腥味,不適合沒有特殊烹飪方法的人直接食用。而且野豬的出肉率很低。夏秋兩季,糧食收獲季節約為65%;冬春季節食物匱乏時,出肉率只有55%左右。

所以野豬不適合人直接馴養,只適合養殖和科研。如果直接用於生產,沒有任何飼用價值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