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非法行為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哄擡物價是違法的,這種行為只有在受到壹定的災害時才可以。所以有些商家遇到災難,沒有同理心,而是把心思放在了發財上。向消費者銷售價格不對等的產品是非常惡劣的行為,也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希望這種行為再也不要發生了。這是非常不能接受的行為。
第二,希望加大處罰力度
這種發家致富的行為是法律不能接受和不允許的,所以我希望這種行為能夠受到懲罰,並且能夠受到更嚴厲的懲罰,以防止這種行為再次發生,安撫那些身處災難中的人。
第三,更多的愛和寬容
面對災難,還是希望大家能做點力所能及的事情。不要把心思放在壹些歪門邪道上去侵犯別人的權利。當然,這種行為並沒有被禁止。
關於Xi安酒店壹晚漲價到3000,酒店發表了道歉。縱容漲價的人該不該嚴懲?這是我的看法。妳有什麽看法?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