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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日誌存儲期
存款日記賬是國家規定的必要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10年。存款人應妥善保管,並在存款期限內及時檢查和批準。未按規定記錄保存者將面臨法律責任。

存款日記賬是銀行對儲戶資金的記錄和存儲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三條規定,銀行應當向存款人出具證明或者將每筆存款記入存款日記賬。“因此,存款日記賬是國家規定的必要記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等。)應當保證其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真實、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十年。因此,存款日記賬的存儲期限至少為10年。存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存款日記賬,並在存款期限內及時核實和識別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果發現日記賬有誤,應及時向銀行報告,否則可能導致取款和續存困難,甚至可能被判定為違約。未按規定記錄或保存日誌,或虛假記錄、故意損壞或篡改日誌的人將面臨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違者可追究刑事責任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儲戶如何查看自己的存款日記賬?存款人可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開戶銀行櫃臺或網點,填寫相應申請表並提交,銀行將在3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信息。此外,如果賬戶已註銷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查詢,儲戶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存款日記賬。

存款日記賬是國家規定的必要記錄,保存期限至少為10年。寄存人應當妥善保管日記賬,並在保管期限內及時核對和識別其真實性。未按規定記錄保存者將面臨法律責任。儲戶可以在銀行櫃臺或網點申請查看存款日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三條* * *銀行應當向存款人出具證明或者將每筆存款記入存款日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