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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韓國公司的法律制裁
這裏的三星公司應該是三星電子,屬於三星集團的子公司。盡管美國投資銀行持有三星電子超過壹半的股份,但他們只有利潤和股息,並不參與公司的運營。本質上還是韓國公司,所以日本限制向韓國出口“氟聚酰亞胺”、“光刻膠”和“高純度氟化氫”三種半導體材料。變相對三星電子實施制裁。

三星電子在美國上市,55%的普通股和89%的優先股由美國控制。它的大部分利潤都被美國拿走了,也正是基於這壹點,三星電子在韓國主要由李健熙家族經營,所以它仍然是壹家韓國企業。

日本限制向韓國出口三種半導體材料,並將韓國從貿易便利化白名單中刪除,主要是因為韓國緊緊抓住二戰日本勞工賠償問題不放。安倍作為任職時間最長的日本首相,決心修改和平憲法,推動日本正常化。韓國執著於日本的黑歷史與日本恢復國家正常化背道而馳。日本絕不會讓韓國在勞工問題上再次興風作浪。所以就有了制裁韓國的計劃。韓國半導體產業占韓國出口的四分之壹,日本選擇的幾種半導體材料都是韓國需要的,短期內沒有替代品。可以說,韓國受到了日本的制裁。

至於說日本敢制裁,沒有什麽不敢的,只有日本願不願意。因為日本在半導體材料方面可以說絕對沒有老A,在制造半導體芯片的19種必備材料中,日本有14種,占比超過50%,所以只要涉及到半導體芯片,不僅是韓國三星電子,其他國家的電子企業也仍然受制於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