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的基本方略是,在黨的領導下,廣大人民群眾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變化而變化,不因領導人的觀點和註意力的變化而變化。
2014,10中國* * *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專門討論依法治國問題。65438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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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黨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
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歷史性成就是在黨的領導下取得的。在黨的領導下,形成並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各方面普遍有法可依;我們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行政權力運行更加規範,公民權利保障更加有力;等壹下。
沒有黨的堅強領導和有力推動,就沒有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法治建設就不可能順利進行。
在新時代,我們要開創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局面,就必須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只有加強黨的集中統壹領導,完善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體制機制和工作機制,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各方面,才能增強法治領域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更有效地解決依法治國的重大問題。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障。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依法治國,才有堅強的政治保證。
百度百科——全面依法治國
人民日報-人民日報:深化全面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