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規範渣土運輸車輛管理,嚴厲打擊渣土車嚴重違法行為,全力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現對棗莊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通告如下:
壹、渣土運輸車輛必須符合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並按機動車登記有關規定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取得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渣土運輸車輛上路行駛時,應當按照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並隨車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以備查驗;在城市建成區運輸渣土的車輛還必須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貨車通行證,並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嚴禁非法改裝拼裝車輛、報廢車和無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從事渣土運輸。
二是渣土運輸車輛駕駛人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
三、渣土運輸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備密閉、有遮蓋的設備設施,防止拋灑、散落和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