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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車堵門是什麽罪?
1.用車堵門是什麽罪?

1,用車堵門壹般不構成犯罪,但屬於違法行為,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用汽車阻擋車門,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行登船、登機機動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

(五)擾亂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2.因為經濟糾紛用車堵門可以報警嗎?

因為經濟糾紛可以用車堵門報警。因為經濟糾紛用車輛堵門是違反《治安管理法》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管轄治安案件,可以報警處理。

對於第二類自訴案件,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人民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公安機關可以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