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壹般由標題、正文、簽名三部分組成。
1,標題。
借據的標題壹般由語言名稱組成,即在正文的頂部和中間用較大的字體寫“借據”二字。有的人在這個位置寫“暫欠”或“現欠”等字樣作為標題,但這個標題的正文寫在下壹行的頂框裏。
2、正文。
借條的主體要寫下什麽人或單位欠了什麽,欠了什麽東西,欠了多少,並註明還款日期。
3.簽名。
簽名時應附上被欠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個人簽名,個人出具的借條應附上被欠方個人姓名。與此同時,簽署債務的日期。單位要蓋公章,個人要蓋私章。
4.欠條格式:
茲證明,因債務原因,欠債權人人民幣元。按人*年*月*日。
註意:欠條最好復印兩份。
所有借條基本都是債務人寫的,寫的內容要雙方協商後才能處理。同時要確保所涉及的內容不違反國家的規定,所以這張借條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妳壹定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這樣妳的利益才不會受到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