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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娛樂圈的法律依據
近日,據《法制日報》報道,國家廣電總局起草了《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從事節目制作的機構應當合理確定制作成本和主創人員報酬的比例,明星坐擁天價報酬的現象進入了法制化軌道。

明星的天價片酬壹直是娛樂圈最有趣的話題。娛樂圈掙錢多是不爭的事實。壹方面,演員的高片酬擠占了電影創作的資源,壹些創作團隊因為資源被擠壓而不得不粗制濫造,降低了電影的質量。另壹方面,演員的高收入對整個社會風氣產生了負面影響。我記得當時黃曉明和楊穎的婚禮花費了2億元,還有很多衣服、飲料和其他周邊產品,都是由制造商贊助的。演員作為公眾人物,他們的壹舉壹動都受到關註,會給社會帶來不同的影響。

通過立法限制演員的片酬是不合適的。因為演員的片酬是由市場決定的。這次廣電總局發布意見稿,就是為了規範政府行為,明確政府權力範圍。這就是盡管很多人呼籲,但國家從未幹預演員片酬的原因。然而,天價薪酬的問題是通過市場從根本上解決的。天價片酬土壤是因為劇本太雜,好劇本太少,需要演員來彌補缺陷。要想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就要提高劇本的內容和質量。只有觸動人心的好作品,人們才會關註故事本身。天價薪酬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壤,沒有了存在的意義。

在過去,中國有許多老壹輩藝術家,他們因為他們的頭銜而表演他們的作品,這些作品感動了人們,並留下了許多令人難忘的經典銀幕形象。廣電總局的這壹行為是在為那些電視電影作品指明方向和目標,把更多的註意力放在作品上,而不是把更多的錢花在找演員上。將天價薪酬的治理納入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