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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民法典的關系
法律主體性:

壹、《民法典》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什麽?

《民法典》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方式如下:

1.民法典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財產關系。《民法典》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犯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2.《民法典》第128條將消費者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保護寫入民法典,可以充分發揮民法典的作用,完善民法典對弱勢群體的特殊保護制度,從而使消費者保護成為民法典的壹部分。

二、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途徑有哪些?

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方法有:

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進行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訴訟時效。消費者因產品質量問題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發現或者應當發現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壹年內提起訴訟。如果超過壹年,他們的權利將不再受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

消費者為生活消費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

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文章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