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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礎知識考試的內容是什麽?
公共教育基礎知識考試;

第壹部分:法律基礎知識。

主要考察考生對法律基礎理論的理解,對我國法律基礎知識的掌握,以及法律在生活中的實際運用能力。內容涉及面廣,主要包括正確認識我國的國家性質、經濟制度、國家結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機構;熟悉行政法、民法、刑法和勞動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第二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主要考察考生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形成、發展過程和主要內容的理解和運用。理解重要思想的現實意義和主要內容;掌握科學發展觀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理論的基本內容。

第三部分:應用文寫作的基礎知識。

主要考察考生對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的理解和實際應用能力。內容主要涉及應用文的含義、特點、類型、功能、格式和寫作;法定公文的特點、分類、構成要素、寫作要求和常用公文的寫作;商務文件概述及常見商務文件的功能、要求和書寫。

第四部分:哲學。

該部分考查考生對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理解,測試基本的哲學素養和修養。準備和復習這壹部分的關鍵在於理解和掌握重要的哲學概念。

第五部分:科技基礎知識。

該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對當今國內外科技動態和科技信息常識的了解程度。主要涉及信息科學技術、生物技術、能源科學技術、空間技術、農業高技術等新技術的基本特征、功能和發展趨勢。

第六部分:省市情況。

主要考察考生對本省、本市地理、歷史、人文、社會、政治、經濟等基本情況的了解,具有較強的地域特色。壹般網上都會有壹個省的情況和面貌的匯總,還有壹個市的便民手冊。

第七部分:科學管理。

主要考察考生對事業單位改革的含義和特點、類型、社會功能、基本任務、基本原則和總體思路以及事業單位主要人事管理制度的理解和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