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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復課證的查驗制度是怎樣的?
為全面掌握兒童健康狀況,及時發現傳染源,有效控制傳染病傳播,保障師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的疫情報告員對因病缺課的孩子的原因、缺課情況、處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登記和記錄。所有患有各種傳染病的孩子都要嚴格檢查復課。復課證明需要有治愈證明(診斷書、疾病記錄等。)由醫療機構出具。只有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才允許復課,復課時間要有記錄。

2.教師要與家長建立聯系,動態跟蹤患病兒童的病情變化,及時上報疫情報告,協助幼兒園疫情報告跟蹤患病兒童的病情和預後。

3.因漏報、遲報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孩子傳染病痊愈後,復課前必須出示當地衛生部門的證明。

為切實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患者,防止傳染病快速傳播。

因此,我園要求各班實行傳染病康復返校體檢證明查驗制度,有效防控各類傳染病疫情:

壹是保健醫生要按要求對患傳染病兒童的情況進行登記,對患傳染病康復的兒童要查驗傳染病復診醫學診斷證明或報告,並長期保存登記記錄。

二、堅持晨午檢制度,各班保健醫生和老師要認真檢查班內幼兒的健康狀況,做好因病缺課學生的原因追查工作,每日向保健室報告相關信息。

三、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時,疫情責任報告人及時報告疫情,配合衛生部門跟蹤疫情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