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上是直接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財物。
對欺詐的處罰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根據具體詐騙數額確定量刑標準。詐騙公私財物的標準為三千元至壹萬元,詐騙公私財物的標準為三萬元至十萬元,詐騙公私財物的標準為五十萬元以上。由於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差異較大,各省、市、自治區可在上述範圍內* *確定當地執行的具體金額標準;
綜上所述,騙取他人錢財不壹定會判刑。只有達到當地立案標準且數額較大的人才會被判刑。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