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執行人確實沒錢還,處理方式如下:
(1)暫時中止執行,待中止情形消失後依法恢復執行;
(2)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財產後,申請恢復執行,法院也可以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扣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245條
經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處。
2.被執行人如果真的沒錢會被拘留嗎?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錢,他是否會被拘留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債務人沒有錢或其他可執行的財產,他將不會被拘留;
2.如有可執行財產、主觀不執行、惡意轉移、隱匿財產等。,他們將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