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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孩子撫養權的起訴書怎麽寫?
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起訴書要求:1,原告、被告應註明姓名、地址及聯系方式;2、什麽是索賠。說白了,就是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的撫養費由誰支付,訴訟費用由誰承擔。權利要求必須明確。不求太多,只求達到主要目的;3.事實和理由。這部分需要更加詳細,主要說明對方哪些方面不適合撫養孩子,哪些方面更有利於自己撫養孩子;4.結束語和問候。在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起訴書結尾,需要說明起訴的目的和希望,另外就是禮貌性的敬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

第五十五條離婚後,父母壹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起訴。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父母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年滿八周歲的子女願意與另壹方共同生活,且另壹方有撫養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

第五十七條父母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