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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保險賠償範圍的詳細法律依據
我們知道買車需要保險。保險是指壹旦發生事故可以很好的處理賠償,對車主來說是壹種保障,但是強制保險的賠償範圍是什麽內容呢?下面由太平洋汽車網小編來講解相關內容,供您參考和學習,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壹、強制保險賠償範圍的詳細法律依據

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強制保險合同約定的下列賠償限額內對每次事故負責賠償:

(壹)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補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身故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不負責任的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在身故、殘疾賠償和無責任身故、殘疾賠償限額下,被保險人負責賠償喪葬費、身故賠償金、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生活費、住宿費、被撫養人誤工費,以及被保險人根據法院判決或調解支付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賠償限額負責賠償醫療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第二,交交強險

交強險是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進行賠償的強制責任保險。

通過上面的解釋,我們可以了解到,強制保險的賠償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針對第三方,賠償的多少要看具體情況。以上是太平洋汽車網邊肖為大家整理的相關內容。如有疑問或進壹步要求,可咨詢太平洋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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