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擔保物權的產生原因,擔保物權可分為法定擔保物權和故意擔保物權;
2.擔保物權根據其主要效力可分為留置權擔保物權和優先清償擔保物權;
3.根據擔保物權結構形式的不同,擔保物權可分為固定擔保物權和權利轉移擔保物權。
擔保權益的特征是什麽?
擔保權益的特征如下:
1,目的特殊,擔保物權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
2.客體特殊,擔保權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權利;
3.內容特殊,擔保物權的內容是控制擔保物的價值;
4.由於擔保物權的特殊性質,擔保物權是從屬性的、不可分割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擔保物權實現的情況下,擔保物權人就擔保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387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其債權的實現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