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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汶川地震死了多少人?
識別失蹤人口是不是特別困難?根據民政部2008年5月修訂的自然災害統計系統,失蹤人口是指“因自然災害下落不明、死亡暫時無法確認的人數(包括非居民人口)”。汶川地震造成大量人員失蹤,其中既有本地人口,也有外來人口。識別和篩查需要壹個過程,特別是非常住人口。目前,災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仍在繼續認真核實。失蹤的數字何時會計入死亡總人數?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宣布失蹤人員死亡是依法進行的。根據我國現行《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因事故下落不明,自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發布尋找失蹤人公告,搜尋期限為壹年。公告期滿仍無失蹤人生還消息時,可以作出死亡判決。國務院救災指揮部批準並公布了汶川地震的最終遇難人數。北京,9月4日(新華社)-9月2日,溫總理在映秀說,汶川地震的受害者人數已超過8萬。國家汶川地震專家委員會副主任石今天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溫總理提到的數據是遇難人數和失蹤人數的總和。超過69000人死亡,超過18000人失蹤,加起來超過87000人。石介紹,根據國家標準,任何災難發生後,傷亡人數分為兩類,壹類是直接遇難的人數,另壹類是現在不確定是否遇難的人數,因此定義為失蹤人數。溫總理提到的數據是遇難人數和失蹤人數的總和。石說,因為地震已經過去三個多月了,我們認為那些因地震而仍然失蹤的人生還的希望很小。如果我們把死亡的69,000多人和失蹤的65,438+08,000多人加起來,將超過87,000人。石說鑒定時間是7月中旬,直接遇難人數為69197人,失蹤人數為18341人。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和國家抗震救災指揮部壹直在快速更新這些數據。但是必須分開。它是汶川地震造成的損失和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其他災難無法添加到此。例如,據宣布,攀枝花地震遇難人數已達38人。這是攀枝花的地震,不是汶川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