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須知。為做好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說明。
申請原則和要求:本機關負責公開廣西教育廳制作、獲取和保存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的申請,應當符合《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還應當提交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公民網上申請的,將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集體戶口戶主頁和護照等證件個人信息頁)拍照或掃描上傳。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時還應當提交相關證照。
為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當盡可能準確、具體地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並盡可能提供該信息的名稱、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本機關在提供信息時,應當根據信息的實際情況提供,不得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總結或者復制。舉報、投訴、咨詢、來信來訪、意見、建議等。不屬於本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範圍,本機關不予受理。
投保單
1.網上申請:通過廣西教育廳門戶網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開”進行網上申請的,請選擇“公民網上申請”或“法人(其他組織)網上申請”,按照填寫要求填寫申請表,連同相關附件壹並提交。
2.信函申請:信函申請的,請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連同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壹並郵寄。收件人: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廳窗口,地址:南寧市宜賓路6號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二樓,郵政編碼:530028。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攜帶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復印件交機關備案)到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教育廳窗口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當場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如果書寫有困難,可以口頭申請,由本機關工作人員代為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