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平等的內容有哪些?
它包括三個方面:(1)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平等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平等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2)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平等保護,所有違法行為都依法受到追究,不允許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3)在法律面前,任何公民都不得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權,任何人都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之外的義務,任何公民都不得受到法律之外的懲罰。這三個方面共同構成了對法律面前平等原則的完整理解。首先,充分顯示了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優越性,有利於提高廣大群眾的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主人翁責任感;二是明確反對法外特權,防止特權思想和特權作風侵蝕我們的幹部隊伍;三是明確反對法外歧視,有利於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四是要求每個人嚴格依法辦事,既充分享有法定權利,又切實履行法定義務,有利於維護法律的應有權威,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法律面前平等的原則承認並保護公民在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方面處於平等地位,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