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行駛時與司機交談並不違法。但如果司機在駕駛公交車時受到談話幹擾,導致操作不當或發生事故,對話者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駕駛機動車時,必須全神貫註,保持安全駕駛狀態。如果司機因為對話等原因分心,導致駕駛不當,會被認為是交通違法。同時,對話者也可能因為幹擾駕駛員而被認定為違法行為,承擔相應責任。
公共汽車交通法規:
1.公共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在規定的路線、時間和站點停靠,不得擅自變更路線、停靠站點或者拒絕乘客上下車;
2.公交車要聽從交通信號燈的指揮,不得闖紅燈或違反其他交通法規;
3.在公交站點,車輛應當在指定的站臺位置停靠,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停靠或者遮擋其他車輛通行;
4、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應控制車速,保持安全距離,註意行車安全,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公交車應配備完善的安全設備,如安全帶、防抱死系統、緊急制動系統等。,並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安全運行;
6.公共汽車駕駛員應當按照交通法規保持良好的駕駛狀態,不得在駕駛過程中使用手機、吸煙或者飲酒;
7.公共汽車乘客應當按照公共汽車乘車規定乘車,不得在車廂內吸煙、吐痰或者亂扔垃圾;
8.公交車乘客不得幹擾駕駛員正常駕駛行為,如與駕駛員交談、影響駕駛員註意力等;
9.公共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應當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良好的駕駛習慣,禮讓其他車輛和行人,維護城市交通秩序和安全。
綜上所述,為了保證公交車的安全行駛,乘客應盡量避免與司機交談。如需與司機溝通,可在公交車站或信號燈等紅燈處停車。同時也要遵守公交乘車規定,維護良好的乘車秩序,不要影響其他乘客的安全和出行體驗。
法律依據:
《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客運管理辦法》第五條
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應當服從規劃,公平競爭,安全運營,規範服務,方便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