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於家屬不同意屍檢,家屬無法提供男子死亡的真正原因。
有些人可能有身體疾病,不適合大量飲酒。尤其是心臟病患者,飲酒致死後需要獨立承擔主要責任。這名男子是在飲酒後死亡的,不能排除是否是因為身體原因。由於家屬不同意屍檢,無法證明該男子因飲酒過量死亡,法律判決該男子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主辦方需要承擔安全看護責任,賠償7萬元。
在這起事件中,組織員工喝酒的老板應該照顧餐桌上的每壹位客人。只要客人飲酒後發生意外,主人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院判決車主承擔次要責任,他還應承擔男子死亡的損失7萬元,以彌補男子家庭的損失。
第三,同桌在酒桌上沒有催吐行為,不需要承擔責任。
同桌吃飯的人可以互相證明酒桌上沒有說服力。他們吃完飯就回家了,回家前那個人沒有什麽異常。這些同伴也沒有傷害男子的動機,因此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那麽,妳認為我們應該如何拒絕別人在酒桌上勸我們喝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