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學和開除學籍的區別如下:
(1)學生的主體性和被動性是不同的。自動申請退學是指學生自己向學校提出申請,學生屬於主動方。被學校開除是學校對學生的開除,而學生屬於被動的壹方;
(2)如果學籍不同,自動申請退學可以保留學籍。但是,如果妳被學校開除,妳將不會保留妳的學生身份;
(3)性質不同,自動申請退學是學生自願或監護人同意放棄在校學習的行為。被學校開除是對嚴重違紀學生的懲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當保障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或者變相開除未成年學生。
學校要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學生進行登記,並勸導其返校;勸導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註重培養未成年學生的認知能力、合作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未成年學生全面發展。
第二,紀律處分有哪些類型?
紀律處分的類型分為: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住;
4.留校觀察;
5.開除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