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通過在快遞單上填寫收件人信息和聯系方式來發送快遞,而無需提供身份證。
快遞要實名登記制,即顧客在寄快件時需要出示身份證。實名登記制快遞公司的業務員不僅要打開包裹對投遞的物品進行檢查核實,還要將這些信息登記錄入電腦。信息系統是由公安部門安裝的專用軟件。收件人也必須出示身份證才能接收快遞。這是國家規定的。當然,壹些沒有正式實施的地區暫時不需要,或者已經註冊的地區不需要。
投遞郵件快件時,寄件人應當如實提供下列事項:
1,發件人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2.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3.交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數量。
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本人攜帶戶口本,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拍照點免費采集數碼照片;
2.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檢查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申領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5、申請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6.領證。
綜上所述:壹般情況下,快遞公司會要求您提供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以確保快遞能夠準確送達。如果沒有身份證,可以嘗試聯系快遞公司,了解他們的具體要求和流程。此外,壹些快遞公司可能會要求您提供其他形式的身份證明或填寫委托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的領取、換領和補領申請。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