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當事人委托的。租賃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具有法律效力。代理人有代理權的,合同有效,違約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要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認。壹旦追認有效,壹旦否認,合同無效。如果合同無效,可以退回,也不需要履行合同。
本合同的有效條件是: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利益;
4.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達到或期限到來時;
5、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準、註冊等手續的合同,手續齊全。
綜上,租房合同代表家庭有效。只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真實,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直系親屬代簽租房租賃合同,要看是否有授權。授權了,就是有效的;沒有授權的,效力待定,所有權人可以追認,承租人也可以行使催告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作為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法律行為的實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認可、追認;但是,純粹有益或適合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