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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何時生效?
時間是2013 12 15。

1998年,我國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隨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於15年2月生效。此後,各地陸續出臺了地方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全文共分八章七十二條,是我國至今仍在使用的有關醫療保險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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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長期以來,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主要分為三種,壹是適合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二是適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制度,三是適合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制度。?

勞動保險醫療制度是根據1951年2月26日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建立的。從65438年到0988年,中國政府開始改革政府機構的免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動保險醫療制度。65438-0998年,中國市政府頒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開始在全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保靖縣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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