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吃飯不付錢是什麽行為?
吃飯不付錢是什麽行為?
吃飯不付錢是違法的。吃飯不買單屬於敲詐他人財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還可以處500元以下罰款。目前除非是不給錢的黑社會,壹般都是派出所協調。

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原則上是構成違法行為的過錯。但如果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仍然應當承擔;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壹般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如下:

1,警告和處罰,如對違規者給予批評、警告和通報;

2、財產處罰,如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

3.行為處罰,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暫停或取消資質等。;

4.人身處罰,如行政拘留;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幫派鬥毆;

(二)追逐、攔截他人;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其他挑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