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如下:
1,肯定是違反法律的;
2.違反法律必須是不同程度地侵害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的行為;
3、違法壹般必須有行為人的故意或過失。原則上是構成違法行為的過錯。但如果沒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仍然應當承擔;
4.違法者必須具有法律責任或法律行為能力。
壹般違規行為的處罰標準如下:
1,警告和處罰,如對違規者給予批評、警告和通報;
2、財產處罰,如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
3.行為處罰,如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暫停或取消資質等。;
4.人身處罰,如行政拘留;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幫派鬥毆;
(二)追逐、攔截他人;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其他挑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