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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防護標準有哪些要求?
壹級和三級保護標準是什麽?

1,三級保護標準如下:

(1)I級防護標準,穿戴工作服、壹次性帽子、壹次性外科口罩、壹次性隔離衣和壹次性手套;

(2)二級防護標準:穿戴工作服、壹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或防護面罩、醫用防護服、壹次性手套和壹次性鞋套;

(3)三級防護標準,在二級防護的基礎上,增加口罩,或將醫用防護面罩、護目鏡或防護面罩更換為全面罩式呼吸器或電動送風過濾式呼吸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壹條。

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建築設計和服務流程應當符合預防傳染病院內感染的要求。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對使用的醫療器械進行消毒;按照規定使用壹次的醫療器械應當在使用後銷毀。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傳染病診斷標準和治療要求,采取相應措施,提高傳染病醫療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條

醫療機構應當為傳染病患者或者疑似傳染病患者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搶救和治療,書寫病歷等相關材料,並妥善保管。

醫療機構應當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傳染病和疑似傳染病患者應被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步診斷。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應當將患者及其病歷資料復印件轉送至具備相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級和三級保護適用於什麽範圍?

1.對有癥狀的密切接觸者、觀察或確診病例采集樣本的人員;

2、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為近距離放射治療手術醫務人員;

3、處理患者的血液、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患者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