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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應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的哪些根本任務?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辦學治校,履行保護學生權益的法定職責,健全保護制度,完善保護機制。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條例》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決策部署,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完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制度,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的。

2021 6月1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50號令,公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條例》,該條例於9月1日起施行。

《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的具體規定如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履行學校保護職責,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普通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未成年人(以下簡稱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護。

第三條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辦學治校,履行保護學生權益的法定職責,健全保護制度,完善保護機制。

第四條學校學生保護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註重保護與教育相結合,適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關愛每壹位學生,尊重學生的權利,傾聽學生的意見。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學校學生保護工作的配套措施和服務體系,加強對學校學生保護工作的支持、指導、監督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