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臺灣省還沒有回歸中國,我國所有的法律都適用於臺灣省。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自1997年7月1日起,下列全國性法律已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本地公布或實施。
壹、關於中國人民首都、歷法、國歌、國旗的決議。
二。中國人民國慶節決議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國人民國徽的命令。
附:國徽設計、說明及用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領海的聲明
動詞 (verb的縮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澳門基本法附件三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
下列全國性法律自壹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實施。
壹、關於中國人民首都、歷法、國歌、國旗的決議。
二。中國人民國慶節決議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
動詞 (verb的縮寫)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
不及物動詞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
八。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