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戶口居民不能在農村建房。農村現在實行的是“壹戶壹宅”政策,村民賣了宅基地不允許再申請宅基地。如果用賣家的身份辦理手續,就要考慮賣家名下是否存在多套房屋的問題,土地和房屋權利是否受法律保護。
城市戶口和城鎮戶口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居民戶口由不享受土地分配,依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居民持有,農村戶口由依靠自己耕地在農村生產糧食的人持有;
2.就業不同。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最大的區別是,城市有勞動再就業的政策;
3.學歷不同。城市的壹些優質教育資源,對當地城鎮戶口居民門檻較低,但如果是農村戶口,可能要交壹定費用才能就讀,其他門檻較高;
4.社會保險不壹樣。如果是繳納三險壹金的農業戶口單位,如果是城鎮戶口,繳納五險壹金。部分失業保險存在壹定差異;
5.其他區別。農村戶口會分土地,城市不會。
綜上,城市戶口不能有宅基地。可以說,把戶口遷到城市的那壹刻,妳就放棄了宅基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49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在登記時設立。登記機關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頒發權屬證書。
第350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351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繳納出讓金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