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罰款是違法的。
學校罰款是違法的。罰款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機關或者單位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行為適用。學校無權對學生和老師進行罰款。學校可以給予學籍警告、開除等處分,但不能罰款。
老師處罰非法抄襲。
老師懲罰違紀的學生是變相的體罰。學生可以向學校領導和教育部門投訴,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懲處。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耐心教育和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通報批評是最輕的處罰。
通報批評是最輕的處罰。壹般來說,通報批評影響不大。比這更嚴重的懲罰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拘留和開除學籍。是否真的和學校有關系,和學校是不壹樣的。但可以說通報批評是最輕的處罰。知情批評實際上是兩個概念的復合:通知和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