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術帶頭人的責任
1,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率先實現專業發展。關註學科改革與發展,熟悉學科各年級的課程標準、教學任務、基本要求和內容,研究掌握學科考試的範圍、內容、命題題型、數量和難度,真正成為學科教學的帶頭人。
2、堅持在教學壹線,較好地完成教學任務,且教學成績在同年級中名列前茅。
3、每年在市級以上期刊發表壹篇以上專業論文,或壹篇以上專業論文在市級以上學術交流或獲獎。
4.每年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指導1名教師,簽訂師徒協議,從思想、教學、科研等方面精心指導培養。接受指導的年輕教師每學期應在學校壹級至少做1次講座。
5、每學期承擔壹次校級以上示範課或報告、講座。
6.任職期間承擔校級以上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項目。
7.積極參加省、市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教研活動。
8.每周至少聽2次青年教師的課,並及時上交考勤記錄。
9.每周聽青年教師的課,每周不少於1節課,並及時上交考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