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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麻城市勞動法最低基本工資是多少?
首先,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八級傷殘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1個月工資。那麽,八級傷殘的壹次性就業醫療補助金是:《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工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壹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支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4個月,八級傷殘為12個月。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此外,麻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為:600元/月、6.5元/小時:陽新縣;房縣、竹山、竹溪、鄖西縣;興山縣、秭歸縣、遠安縣、長陽縣和五峰縣;南漳縣和保康縣;大悟縣和孝昌縣;紅安縣、麻城市、羅田縣、營山縣城區、蘄春縣和團風縣;通城縣、崇陽縣和通山縣;鹹豐縣、巴東縣、宣恩縣、來鳳縣縣城和鶴峰縣;神農架林區。(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鄂法正【2010】第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