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九條下列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公開後可能損害國家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領域的安全和利益的,確定為國家秘密:(壹)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二)國防建設和軍隊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三)外交、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和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事項;(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五)科技秘密事項;(六)維護國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秘密的活動;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符合前款規定的政黨秘密事項屬於國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