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權公證費:繼承權公證費按繼承人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088號文件,評估費根據房地產價值的不同,采用差額累進法計算。
3.房地產繼承和轉讓稅費:由評估房價0.05%的合同印花稅、6543.8萬元的登記費和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征契稅。如果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則需要繳納契稅1.5%。
壹套1萬元的房子在繼承和轉讓時,需要承擔5000元的房屋評估費和20000元的公證費,100元的500元合同印花稅和25605元的5元證書印花稅,這相當昂貴,所以有些人在購買房地產時直接將房子登記在孩子的名下。如果雙方申報的房屋價值符合市場價格,壹般可以免除評估費,如果公證費只是公證和簽字,則只需要幾百元,成本將節省。記得及時繳納繼承房產時應該繳納的費用。如果繼承時不繳納這些費用,就無法順利繼承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是應納稅憑證:
(壹)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攬、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貸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二)產權轉讓;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和許可;
(五)財政部確定的其他稅收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