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人(業主)辦理項目審批或備案手續(如有必要)。項目批準或備案後,招標人將開標並實施項目。
2.競標開始了。招標人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招標,也可以自己進行招標(但備案程序比較復雜),多為招標代理機構(即招標公司)。
3.招標公司協助招標人進行投標策劃。即確定:招標進度、采購時間、采購技術要求、主要合同條款、投標人資格、采購質量要求等等。
4.招標公司在招標人的配合下,根據招標規劃編制招標文件(包括上述規劃內容和招標公告)。
5.招標人確認後,招標公司發布招標公告(公開招標)或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投標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請函後,到招標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6.投標人獲得招標文件後,應當研究招標文件,編制投標文件。在此期間,如有相關問題,可以向招標公司澄清招標文件,必要時招標公司將組織招標項目答疑會。根據答復或澄清,補充文件將作為招標文件的必要組成部分和修改發給所有投標人。
7.招標公司應在開標前成立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評委會的組成和評定應符合《評定委員會和評定方法暫行規定》。
8.招標公司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組織招標人和投標人開標。開標包括:招標公司指定主持人宣布開標紀律>;確認並宣讀投標情況>宣布招標人相關人員>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開標(對投標人名稱/價格/交貨期/投標保證金等進行開標。在投標函或投標清單中) >填寫開標記錄並經各方簽字>開標結束。
9.評委會將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必要時),最終確定中標人。
10,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11.招標公司根據評標報告發布中標通知書和失標通知書。
12、中標人應根據中標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