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據法律的國際因素,它可以分為:
1國際法
2.國內法律
二、根據法律地位,可分為
1,母法(即憲法)
2.附屬法律(即根據《憲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依法調整的內容類型,可分為
1,實體法(即規定和調整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法律,如刑法)
2.程序法(如刑事訴訟法)
四、根據法律調整的範圍,可以分為
1,公法(即調整公眾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動物保護法)
2.私法(即調整社會個體權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根據具體內容進行法律調整。法律可以分為:
1憲法
2.刑法
3.民法
4.經濟法
5.勞動和社會保險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9.知識產權法
10商法
11,社會組織法
12,運輸法
13金融法
14,國土資源法
15,稅法
16刑事訴訟法
17,民事訴訟法
18行政訴訟法
19、非訴訟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這種分類也叫法律部門,爭議最大,全球法律界也沒有統壹的法律部門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