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同和借款合同是法律上兩個不同的概念。信貸合同是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協議,約定銀行同意向客戶提供壹定額度的信貸,客戶可以在壹定期限內根據自己的需要隨時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合同是指客戶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簽訂的協議,約定貸款的具體金額、期限、利率、還款方式等條款,是客戶與銀行之間具體借貸行為的確認文件。
因此,簽訂信貸合同只是在銀行和客戶之間建立了壹種信貸關系,客戶可以憑借這種關系向銀行申請貸款,但並不能保證客戶真的會得到貸款。客戶必須在貸款合同上簽字,才能真正拿到貸款資金。如果客戶沒有簽訂貸款合同,銀行沒有義務向他提供貸款。
在簽訂信貸合同前,客戶應詳細了解銀行的信貸政策,包括信貸額度、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客戶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和還款能力選擇合適的授信額度和還款方式,並在簽訂借款合同前與銀行充分溝通,確保能夠按時還款。
簡而言之,簽訂信貸合同不等於簽訂貸款合同。客戶必須簽訂貸款合同,才能真正得到銀行提供的貸款資金。客戶應詳細了解銀行的信貸政策,選擇合適的授信額度和還款方式,並在申請貸款前與銀行充分溝通,確保能夠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