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開發商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2.購買現房的,應當補辦遺失材料;
3、購買期房的,向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申請;
4.報紙發表了壹份聲明,聲明該合同無效。
購房合同丟失後,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濟途徑。首先,盡快向房產管理部門或公證處等與房屋交易相關的機構掛失合同。他們可能會要求妳提供相關證據,如購買合同或其他相關文件的副本。其次,妳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合同的效力,並要求更換合同復印件。在這個過程中,妳可能需要提供與購房合同相關的證據和證人證言。最後,如果合同糾紛無法通過上述途徑解決,可以尋求法律咨詢,考慮聘請律師代表自己的權益。
綜上所述,購房合同丟失後,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救濟途徑:向相關機構掛失合同,並提供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合同效力,並要求補發復印件;尋求法律咨詢,聘請律師代表妳的權益。法律救濟因地區而異,請向專業律師咨詢個性化建議。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
本解釋所稱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出賣人)將未建成或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由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