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他人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為,可能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構成誹謗罪;在公共場所無指定對象的辱罵,俗稱罵街,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構成尋釁滋事罪。
在生活中,如果環境不是那麽好,那麽汙言穢語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要對別人的汙言穢語保持平常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