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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防疫規定?
法律解析:國家實行動物疫情監測和疫情預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動物疫病監測網絡,加強動物疫病監測。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動物疫情監測計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動物疫情監測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情監測計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十九條國家實行動物疫情監測預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動物疫病監測網絡,加強動物疫病監測。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國動物疫情監測計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動物疫情監測計劃,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情監測計劃。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和動物疫病監測計劃對動物疫病的發生和流行進行監測;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生產、經營、加工、貯存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礙。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動物疫病發生和流行趨勢的預測,及時發布動物疫病預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動物疫情預警後,應當及時采取預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