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建築企業的管理模式,建築企業應配備完整的企業管理崗位和人員,其中最基本的是八名成員,即:施工員、質量工程師、安全員、標準工程師、材料工程師、勞務員和資料員。其中“勞動者”就是妳提到的“勞動委員”。有壹種企業叫人事,有些大企業叫HR(HR-Human Resource解釋為人力資源)。
1,負責招聘、預約、接待、面試應聘人員;
2.辦理員工入職手續,簽訂、續簽和管理員工勞動合同;
3.公司內部員工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4、負責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做好信息上傳下達;
5.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行政和後勤相關工作;
6、負責考勤和工資績效核算;
7、負責壹些日常行政事務,配合上級做好行政人事工作;
8、負責制定、監督實施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績效考核制度;
9.負責組織企業文化建設,包括公司慶典、年會安排、會議組織、文體活動安排等。
10,協助上級制定各部門崗位說明書,經批準後監督實施;
11.協助上級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包括新員工培訓和所有員工的培訓計劃;
1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企業制度和文化培訓,樹立企業形象;
13,負責協助各部門進行人員招聘,包括招聘流程、面試記錄和篩選建議;
14、制定升降級策略,經批準後監督實施;
15、制定薪酬增減策略,經批準後監督實施;
16,負責離職員工的善後工作,包括辦公用品、鑰匙、考勤核算、離職證明、合同解除等。
17,負責管理勞動合同、保密協議、房屋租賃協議及各種人事行政文件;
18,協助各部門做好假期工作安排,包括值班安排、檢查門窗、關閉電腦等。
19,負責管理企業資產配置(包括辦公設備和辦公用品),包括盤點、維護和登記;
20.其他緊急情況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