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移民沒有名額限制。
根據美國新舊移民法,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不受配額限制。也就是說,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只要沒有被美國法律禁止入境,就可以獲得移民簽證,無限制移民美國。
美國移民法中定義的直系親屬是指:
1.美國公民的配偶。
對於這類移民申請,美國公民可以直接贊助海外配偶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但根據法律規定,這名外籍配偶只獲得了有條件的兩年有效永久居留權。壹般來說,在兩年綠卡到期前90天,美國公民必須簽字證明其婚姻仍然有效,並擔保申請取消上述兩年條件,使其外籍配偶能夠順利獲得永久永久居留權(綠卡)。但外籍配偶若能證明婚姻因家暴等原因無法維持兩年,也可申請解除對其綠卡的兩年限制,以獲得永久綠卡。
2.父母為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
3.21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養子、養女、養父養母視為直系親屬,但收養關系必須在16周歲之前成立;繼子、女兒、繼父、母親也被視為直系親屬,但繼父、母親必須在子女達到18歲之前結婚。
以上兩種親屬移民沒有移民名額。年滿265,438+0的美國公民子女可以直接贊助海外父母或265,438+0歲以下的單身子女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