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礦用地價格便宜,只能用於工礦企業建設,不能用於商業開發。建設用地可用於開發商品房,並由政府組織拍賣。兩種土地用途不同,批準後很難改變土地使用性質。
2.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壹)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交換和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遺贈的材料;
(四)分立、合並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相關完稅憑證;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房地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二、工礦用地的土地性質是什麽?
工礦用地是指工業、礦業和倉儲用地。第三類,包括:
1,工業用地。工業生產用地及其相應的附屬設施;
2.采礦現場。采礦、采石、采砂、鹽田和磚窯等地面生產和尾礦儲存用地;
3.倉儲用地。用於材料儲存和轉運以及相應輔助設施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