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未按時足額支付的,其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不考慮個人賬戶。
醫療保險報銷材料:
1,醫保卡:持有效醫保卡;
2.病歷:需要病歷,包括就診科室、就診日期、診斷結果、治療方案等。
3.處方箋:需要處方箋的原件和復印件,包括藥品的名稱、劑量、用法、使用時間;
4.收據:需提供購藥或治療費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內容包括藥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
5.住院記錄:如住院,需提供住院記錄、出院小結等住院記錄;
6.其他相關材料:如門診醫療費用單、住院醫療費用單、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化驗單等。
綜上所述,孩子住院後可以補醫保,不同地區醫保報銷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體操作步驟可根據當地政策和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